永康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永康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地理坐标为北纬28°45′,东经119°53′。总面积1049平方千米。总人口54万人(2004年)。永康历史悠久,山川秀丽。有黄帝铸鼎的美丽传说,有春秋铸剑,汉造驽机,唐铸铜铳的传统技艺,有山青水秀的田园风光和古朴纯正的乡风民俗,是闻名海内外的”五金之都”和旅游胜地。永康方岩是我国境内发育最充分、特征最鲜明的丹霞地貌区之一。方岩山高400米,方圆约3000米,平地突兀,四壁如削,峰顶与峰脚面积相差无几,气势雄伟,酷似擎天方柱,故名方岩。方岩附近的山,都是绝壁陡起,孤峰独峙,形状或方或圆,势急峰危,峥嵘峻险;颜色或红或紫,色彩斑斓,气象万千。而气势磅礴、动辄数千甚至上万平方米的绝壁大石面,节里纵横,皴法皱迭,更是苍劲雄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加之洞奇石怪,瀑美水秀,置身丹霞峰林,确有然欲仙之感。我国著名文学家郁达夫在《方岩纪静》中说,“从前看中国画里的奇崖绝壁,总觉得是登峰造极了,现在到了方岩,向各山略一举目,才知道南宗北派的画山点石,都还有未到之处。”